沧州皮肤科

湿疹的分类和症状是什么呢

2022-04-19 05:59:18 来源:沧州皮肤科 咨询医生

湿疹的分类和症状是什么呢 [标签:url] [标签:科室] 摘要:表现为原发性及多形性皮疹。常在红斑基础上有针头到粟粒大小的丘疹、丘疱疹,严重时有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楚。在损害的外周,上述多形性皮疹逐渐稀疏。   发生了湿疹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还是应该比较注意起来的,湿疹是会给患者朋友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伤害的,为此大家对于这个疾病一定要及时的去治疗,那么有关于湿疹的分类和症状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湿疹是一种常见的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表皮及真皮浅层的炎症性皮肤病,一般认为与变态反应有一定关系。其临床表现具有对称性、渗出性、瘙痒性、多形性和复发性等特点。也是一种过敏性炎症性皮肤病以皮疹多样性,对称分布、剧烈瘙痒反复发作、易演变成慢性为特征。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任何部位,任何季节,但常在冬季复发或加剧有渗出倾向,慢性病程,易反复发作。  湿疹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期,急性和慢性湿疹有明显的特征,亚急性期常是急性期缓解的过程或是向慢性期过渡的表现。  1、急性湿疹  表现为原发性及多形性皮疹。常在红斑基础上有针头到粟粒大小的丘疹、丘疱疹,严重时有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楚。在损害的外周,上述多形性皮疹逐渐稀疏。瘙痒较重,常因搔抓使皮疹形成糜烂面,并有浆液性渗出及结痂。如伴有继发感染可形成脓疱、脓液及脓痂,相应淋巴结可肿大。感染严重时可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  急性湿疹的分布常对称,多见于面、耳、手、足、前臂、小腿等外露部位,严重时可扩展全身。自觉症状有剧烈瘙痒和灼热感,可阵发加重,尤以晚间加剧,影响睡眠及工作。有些患者先有皮肤损伤或虫咬等损害的化脓性感染灶,其脓性液渗出物中的细菌毒素和组织分解产物涂布于周围皮肤,引起创伤周围红斑、丘疹、丘疱疹、水疱及脓疱等多形性损害,逐渐向外扩展,如未及时治疗,可在远隔部位,发生红斑、丘疹及水疱性损害,瘙痒剧烈,称为传染性湿疹样皮炎(infectiouseczematoiddermatitis),其皮损红肿渗出较多,发展快。似急性湿疹,但脓液更多。病程一般为1—2周,如处理不当或反复发作可成慢性。  2、亚急性湿疹  湿疹在急性发作后,红肿及渗出减轻,进入亚急性阶段,可有丘疹及少量丘疱疹,呈暗红色。水疱和糜烂逐渐愈合,可有鳞屑,瘙痒及病情渐轻好转。有的可因再次暴露于致敏原、新的刺激或处理不当及搔抓过度再呈急性发作或可时轻时重,经久不愈发展为慢性湿疹。  3、慢性湿疹  常由急性及亚急性期迁延而成,或自开始炎症即不十分严重,有散在红斑及丘疹或皮肤搔痒所致的抓痕。久之患部皮肤肥厚,表面粗糙,呈苔藓样变,有色素沉着或部分色素减退区和鳞屑等,可时轻时重,延续数月或更久。慢性湿疹好发于手、足、小腿、肘窝、股部、 、外阴及 等处,多对称发病。由于发病部位不同,表现也有所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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